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年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网上展厅制作竞争性磋商项目
为保证 “2022年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网上展厅制作 工作顺利开展,民族文化宫采购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述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符合条件的 网上展厅制作服务单位 ,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2022年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网上展厅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MZG-20221101
采购人基本信息:
采购人:民族文化宫
项目联系人:刘蕾
项目联系电话:010-83195575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预算、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1.磋商项目名称:
“2022年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网上展厅制作
资金来源为上级单位拨款,资金已落实。
2.磋商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叁拾万元整)。
3.磋商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3.1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同意线上举办2022年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的通知》(国清组函[2022]76号)要求,由国家民委、中国文联、中国美协联合主办的“2022年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将在网上展览举办。
展览包含4个展厅(内广场),展厅面积2760平方米,展线长度近550米,展示作品248个。
3.2简明技术要求:
完成“2022年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线上展厅设计制作,需提供三维空间模型制作、全景数据采集及合成、书画作品精细化处理等服务,实现场景漫游、地图指引、作品平面浏览及手机、IPad、官微、官网等多种终端展示功能。
3.3项目实施时间:
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0日
说明:合同签订之日起4天完成初稿,1天修改意见讨论,2天完成全部修改并交付。
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具有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多个获业界认可的网上展厅制作成果业绩;
3)供应商是专业的网上展厅制作供应商。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向采购机构报名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领取时间及方式: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子邮箱58119407@qq.com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16:00前。
响应文件请于送达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寄送至磋商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南门--民族文化宫采购办公室刘蕾(收)
五、磋商时间:2022年11月30日10:30。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
视频会。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拒收。
2.发布公告的媒介:民族文化宫网站(//m.tyhddat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