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民族文化宫配电室托管服务单位采购
为保证 民族文化宫供电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符合条件的 配电室托管服务供应商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民族文化宫配电室托管服务
项目编号:MZG2023006
基本信息:
采购人:民族文化宫
联系人:法老师 010-83195571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预算、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1.磋商项目名称:
民族文化宫配电室托管服务
2. 磋商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人民币45万元(肆拾伍万元整)/年。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3.磋商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3.1项目概况:民族文化宫配电室承担着供电的重任,为保证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拟将民族文化宫1、2号两个配电室所有设备,委托给专业的管理公司管理、运营和维护,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2简明技术要求:对招标人的两个配电室供电系统高低压电气设备、变压器、电力电缆的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由供应商出资在两个配电室安装智能检测监控运维系统设备(分别在1号配电室和投标人总控室设置监控终端),且在1号配电室委派持有高压值班电工上岗证的人员全天候24小时值守,每班不少于2人。
3.3项目完成时限:服务期5年,合同一年一签。
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为独立于采购人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供应商拟派项目安装、运行、维护人员需具备相应电工岗位上岗资格证书。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向采购人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04月20日至04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9号办公楼1013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 05 月06日下午14:30。
响应文件请于送达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磋商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五、磋商时间:
2023年05 月 06 日下午14:30。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会议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拒收。
2.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3.发布公告的媒介:民族文化宫网站(//m.tyhddata.com/)。
4.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2.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