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 民族文化宫网站升级改版

来源:民族文化宫   作者:   2020-06-12

为保证民族文化宫网站升级改版工作顺利开展,民族文化宫采购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述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符合条件的  民族文化宫网站升级改版服务单位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民族文化宫网站升级改版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MZG2020019

采购人基本信息:

采购人:民族文化宫

采购人联系方式:法女士010-83195571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预算、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1. 磋商项目名称:

民族文化宫网站升级改版服务采购

资金已落实。

2. 磋商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人民币19万元(壹拾玖万元整)。

3. 磋商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3.1项目概况:根据国家民委舆情中心2019年“关于开展网络安全审计整改的工作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宫官网和图书馆网站需要进行网络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因此需对宫官网和图书馆网站进行设计开发,同时网站设计开发应符合等级保护要求,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3.2简明技术要求

3.2.1民族文化宫官网开发设计需求

对现有民族文化宫官网改版升级,采用主流的软件开发设计思想,增强网站安全特性,满足等级保护2.0要求。满足民族文化宫的功能定位需求,体现民族文化宫的风采。

3.2.2图书馆门户网站开发设计需求

对现有图书馆官网进行改版升级,使其具备图书馆门户网站的功能,能为广大读者提供优质的民族文献资源服务,更好地宣传展示民族文化。可以方便、快捷地构建个性化的门户服务网站系统,以全方位、个性化的方式向用户提供综合信息服务。

3.3项目完成时限:50个工作日内。

4.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在近三年内承接且较好地完成过同类项目3个以上;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有三个以上同类网站开发项目经理经验,且较好地组织完成过同类项目,项目其他成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熟练的工作技能。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06月15日9:00至2020年06月19日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9号办公楼1013室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06 月 23 日下午14:30。

响应文件请于送达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磋商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五、磋商时间:2020年 06 月 23 日下午14:30。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民族宫会议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2.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3.发布公告的媒介:民族文化宫网站(//m.tyhddata.com/)。

4.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2. 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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