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 民族文化宫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安装工程

来源:总务处   作者:   2021-12-03

为保证 民族文化宫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安装工程 工作顺利开展民族文化宫采购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述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符合条件的  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安装工程单位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民族文化宫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MZG20211201

采购人基本信息:

采购人:民族文化宫

采购人联系方式:法女士 010-83195571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9号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预算、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1.磋商项目名称:

民族文化宫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安装工程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2.磋商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

3.磋商项目概况和简明技术要求:

3.1项目概况:民族文化宫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安装工程,拟于2022年05月在民族文化宫进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效果,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2简明技术要求:

民族文化宫停车场为一进一出,西进东出形式,为提高停车场车辆放行效率,现对民族文化宫安装智能停车收费设备和监控设备,加装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实现车辆智能化管理。产品包括:高清车牌识别摄像机、控制主机、道闸、车牌识别停车场管理软件等。

3.3项目实施时间:30个日历天

4.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队伍;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具有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多家大规模停车场成功工程业绩;

3)供应商是专业停车场系统及设备生产商或在国内有停车场系统安装调试、车牌识别产品项目业绩多的系统集成商。

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向采购机构报名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领取时间及方式: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12  01 日至2021年 12  07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电话登记领取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 15 日下午12:00。

 响应文件请于送达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寄送至磋商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送达《响应文件》时,参加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与《响应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南门--民族文化宫采购办公室法老师(收)

 

五、磋商时间:2021年 12  15 日下午14:30。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

视频会。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拒收。

2.发布公告的媒介:民族文化宫网站(//m.tyhdda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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