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 民族文化宫“文创展区、宫史展览、主楼五层展厅”展览项目提升改造

来源:总务处   作者:法慧琦   2021-1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民族文化宫“文创展区、宫史展览、主楼五层展厅”展览项目提升改造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文创展区、宫史展览、主楼五层展厅”展览项目提升改造

项目编号:MZG202112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法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10-83195571

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9号

一、 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性质:展览

采购内容:设计、制作、施工等。

项目简要技术要求

1、展位布局、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主题造型、设计符合场馆建筑的特装结构、合理的展厅布局)和详细的施工方案。

2、施工:要符合各项国家安全施工要求,材料选择上要以材料质量过关并且绿色环保,施工人员要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及经验,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场馆固有建筑及墙面、地面不遭到破坏,制定详细的前期施工方案、现场施工方案、撤场施工方案。

3、宣传:广告设计及制作安装(广告宣传设计要符合相应要求),画册及宣传册、宣传海报的设计与制作要符合相应设计要求、展览结束后制作展览画册、留存照片资料及视频资料。

4、遵守财经纪律,拟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和资金使用计划。

5、做好展厅设计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检查工作,确保没有侵权及版权纠纷。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创意团队、制作团队(包括:作图团队2D、3D, 工厂制作团队);

2、投标人须有政府类文化展、成就展、专题展等的组织设计制作经验;

3、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一个与履行合同能力有关的展览设计、制作、施工以往案例经验。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控制价格

人民币36万元(叁拾陆万元整)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电话登记领取(010-83195571)

五、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中午12:00整。

磋商文件邮寄地点:北京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国家民委南门)

民族文化宫采购办公室 法女士收

六、磋商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下午2:30

七、磋商方式:视频会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具以下资料:

1.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关于本公司的信用查询结果,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领取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洽商响应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民族文化宫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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